昨天終於繼續看了校園迷糊大王第一集以後的集數,感覺還不錯,至少就搞笑的部份來講,有他的一些特色。不過最誇張的是我在第五集中看到這張:
剛看到還愣了一下,然後就止不住地狂笑,因為這完全是在惡搞醉拳I的練功畫面嘛。好樣的作者,連醉拳I這樣的經典香港功夫片都惡搞,真是太屌了。不過當我再轉念一想,心情又沉了下來。連日本的漫畫家都搞得出來,為什麼我們自己的動漫畫工作者卻很少懂得運用自身那豐富的文化資產呢?
談到惡搞,港片的質與量其實都豐富得足以令外國人忌妒,其中文化和時代差距所產生的趣味,Steve Oedekerk和Quentin Tarantino已經在作品中展露無疑。如此隨手可得的豐富資產,爲何不用?而論及神怪故事,中國從搜神記以降,其實也也有不少玄妙且饒富趣味的優秀文學作品。決不輸日本的那些陰陽師的鬼神故事。但我們自己卻毫無自決,不是盲目模仿,就是搞一些早就被搞爛的老套題材。不求進步創新,只想在票房上取得勉強糊口的保證。這樣的固守行徑,可惜,亦可嘆。
我以為創作可分三等,第一等的創作,創造文化;第二等的創作,運用文化;第三等的創作,沒有文化。創造文化需要才氣,不是人人都作得到,而運用文化相比之下就簡單多了,只要有文化就能運用。而最為差勁的就是沒有文化,指得創作出來的東西,胡亂拼湊,不倫不類,毫無內容。而現行的國內動漫畫(電影也是),問題就在於第三等的創作比第二等的還要多。而會出現這樣的困境,我想不只是因為國內發展環境不利,也是由於創作者對自身的文化沒有足夠的了解和信心。我們的文化並未陳腐,只是因為多年的灰塵遮掩了光芒;我們的文化並非無法吸引年輕族群,只是因為沒有做好粉刷和翻修的工作;我們的文化並不輸給日本韓國這些文化拼湊國家,只是因為我們的創作者未戰先敗,膽識不足!
多學習、多自省、多觀察、多歸納、多討論、多做市調,這些萬年不變的行銷原則,應該不需要我這個小毛頭來一一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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